诸暨农商银行“青年农民创业”贷款管理办法(摘要)
发布时间:
2013-07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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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本市辖区内年满18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户、个体经营业主,只要有合理的贷款用途,自身无不良信用和不良行为记录,有预期的还款来源,并且符合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的,均可根据需要向诸暨农商银行辖属各营业网点选择申请以下贷款。
“青年农民创业”贷款
贷款对象:常住地在诸暨市辖区内,具有50%以上的自有资金,已取得诸暨市团市委等部门联合颁发的“诸暨市青年农民创业卡”的个人。
贷款用途:分为A、B两类:A类用于工业生产经营,B类用于农业生产经营。
担保方式:保证、抵押、质押。
贷款额度:A类最高额度30万元,B类最高额度20万元。
贷款期限:最长可达3年。
贷款利率:实行优惠利率,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40%。